湖南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原为湖南公共安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湖南地区最早从事公共安全工程领域的工程服务商。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公共安全工程领域服务,现已发展成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亮化照明资质二级,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三级资质的综合性工程服务商。我们能够对外承接并独立完成各类大、中型工程和安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和调试。消防设施是所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区必备的施工设施项,其重要性不要小编说大家也都知道。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也是考验合作单位的施工资质水平,那么,大家了解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吗?接下来湖南公共安全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有关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不考核)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不考核)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不考核)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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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