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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二次消防设计报建公司合作商 |
二次消防设计报建新规明确了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职责的同时,增加了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内容。那么,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湖南公共安全小编来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进一步落实
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体由公安消防部门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二、设定首要责任、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1)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
上述就是湖南公共安全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二次消防设计报建的新规以及咨询知识,相信大家都看明白了吧。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体由公安消防部门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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